上一页|1|
/1页

主题:17万元就拥有自己的庄园,误导还是骗局

发表于2007-09-07
按照合同约定,今年7月30日之前就能拿到自己的房子;可直到今天,原本应该建房的土地上,仍长着一人多高的杂草。这段时间,杭州的范明先生一直在为自己一年前的决定后悔:“真不该轻信建筑商的承诺,这是一个挖好的陷阱!” 

陷阱: 


17万元 


拥有自己的庄园 


去年4月,范明看到了一份极具吸引力的广告:花费不到17万元,就能在风景如画的安吉拥有一个600平方米的花果园。在花果园里,还能建设一套占地面积60平方米的两层小楼,供主人居住;花果园的使用年限为30年。 


动了心的范明当天就来到广告发布单位——杭州涌金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涌金农业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一项目本质上是“果园认养”。该公司从安吉递铺镇鹤鹿溪村租得一部分土地,建设鹤鹿农业生态观光园;然后,将土地分为若干块,这些地块上全部进行花果种植。消费者可以对这些果园进行认购;认购之后,果园的使用权、种植权就归消费者所有。一个600平方米的果园,认购费用为2.8万元。果园认购之后,涌金农业还可以帮消费者在附近建造一套占地6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楼房总建筑面积为107.11平方米,建筑单价是1300元/平方米,总造价为13.9万元。 


总共不到17万元,就能在安吉买一个600平方米的果园,还能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范明心动归心动,仍怀疑过其可能性。去年5月初,范明在涌金农业的安排下,亲自前往现场进行了考察。他感觉环境非常好,回到杭州之后,很快就和涌金农业签订了一份《涌金农业花果园认养合同》,支付了2.8万元认养600平方米的花果园。随后,他又和涌金农业签订了一份《委托建房合同书》:委托涌金农业为其建一套造价13.9万元的房子。《合同书》还约定,范明现场支付建房费用的60%,即8.4万元;而房子须在今年7月30日前交付。此时,范明实际支付各种费用共11.2万元。 


庄园:农业用地未获批建房 


考察了现场,签订了合同,范明就再也没有关注花果园和房子的事情,而是等待涌金农业能给他一个惊喜。 


去年年底,范明突然想起花果园的事情,于是联系了涌金农业的法人代表麦女士了解情况;但她却让公司的另外一位股东马先生专门联系范明。 


马先生告诉他,房子还没开始造,不过“绝对没有问题,肯定能按时交房”。范明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再追究,毕竟还有半年的时间。 


今年2月,范明再次联系马先生,了解工程进展。马仍然表示,房子还没有建,不过马上就会动工。 


等到4月,范明亲自赶到马先生的办公室。马先生终于承认,房子出现问题。原来,涌金农业公司租来的土地属于农业用地,土地管理部门不允许在上面建房子。马当时就向范明承诺,在两周内退还范明支付的11.2万元认养款和委托造房款。可是,两周后,范明联系马先生时,马却自称已离开了涌金农业公司,而且自己的股份也卖掉了。此外,公司的法人代表也从原来的麦女士变成了现在的刘先生。 


无可奈何,范明找到了新法人代表刘先生。刘先生倒也爽快,分两次退还范明共计5.5万元。但此后,再也没有还他一分钱。 


调查:观光园如今杂草满地 


9月4日,记者来到安吉县递铺镇鹤鹿溪村,找到了所谓的鹤鹿农业生态观光园。观光园距离公路大约500米,其中有将近300米是水泥路,剩余的部分是乡村泥石路。因为路很窄,车没办法进去。 


下车之后,记者向附近的村民询问鹤鹿农业生态观光园的情况。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规划没能通过,可房子已经卖出去了。这些天,很多出了钱的人都到过这里,看看还有没有补救措施。” 


沿着水泥路往前走了200米左右,记者就看到一堵白色的围墙。村民告诉记者:“就是这里了。”沿着小路,记者找到了观光园的大门。说是大门,只有两根水泥柱子。里面是一人多高的杂草,填满了整个院子。院子里有一排砖结构的房子,不过都还没有完工,不仅没有粉刷,连门也没有装。最东边一个貌似厨房的房间,搭起了土灶,但没有烧过的痕迹。房子对面有一排蓝色简易工棚。村民告诉记者:“原本这里有一批工人的,准备建房子。但因为没获批,后来都走了。” 


公司: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 


9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杭州庆春路26号,这是一幢写字楼。按照范明的合同书,涌金农业的办公地址就在6楼。但记者走遍6楼,却根本找不到这家公司。该写字楼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涌金农业的租赁合同在今年6月15日已经到期,他们已搬走了。” 


当晚,记者电话联系到了涌金农业公司的法人代表刘先生。他告诉记者:“范明要建的房子确实出了问题。按照目前的情况,根本无法建成。公司应该退还他所有支付的款项,但现在公司根本没有钱。而且,我自己也是糊里糊涂成了法人代表,我也是被别人坑了。” 


刘先生说他自己原本是一家水产经营户的老板,在杭州农都市场有一个摊位。但因为生意一直不怎么样,他想做点别的生意。今年4月,一个朋友告诉他,有一家公司想让他做老板,这家公司就是已经出现问题的杭州涌金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刘先生当时只了解到:这家公司注册资金是50万元,麦女士是法人代表,出资25万元;马先生也是股东,同样出资25万元。4月10日,刘先生和麦女士、马先生分别签订协议,出资45万元购买公司90%的股权,并成为公司新的法人代表。实际上,刘先生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一分钱也没有出过。 


无端得了一个公司。就在刘先生跃跃欲试,准备大展拳脚时,麻烦来了。好几位曾经认养花果园的消费者到公司里要求退款。这可把刘先生吓了一跳:股权转让的过程中,麦女士、马先生可从来没有提到过有债务问题啊。他立即联系麦女士,但她却以不是法人代表、股东为由,不再管此事。此时的刘先生才明白,自己很可能跳进了别人挖好的一个陷阱里。此时的他已经用自己的钱偿还了公司10多万元的债务,但这只是应还债务的一部分。 


无奈之下,刘先生联系范明。他建议范明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涌金农业公司,要求退还支付款;等法院判决之后,自己再起诉麦女士和马先生,让他们赔偿所有费用。 


昨天,记者通过各种办法联系麦女士,但都失败了。 


律师: 


涌金农业 


误导消费者 


据了解,9月2日,范先生已经委托浙江天建律师事务所的朱清梁律师起诉杭州涌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朱律师对记者说:“我认为,杭州涌金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欺诈嫌疑。项目还没有得到土地部门的批准,涌金农业已经误导消费者签订相关合同,并收取消费者认购费、部分建设费,明显有欺诈嫌疑。” 


他还告诉记者,他现在也没有联系到公司的原法人代表麦女士。在股份转让过程中,麦女士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现在还难以确定。
发表于2007-09-07
不清楚的听起来是很诱人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