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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整顿的反思:我们更该做什么

发表于2007-04-11
近日,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联合动员部署,于本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楼市专项治理。此次整顿从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入手,重点打击违规审批、滥用权力和官商勾结等行为,有监察机关介入,与检察机关配合,整治的组织实施有强力保障,政府可谓重拳出击。
不难看出,如果执行到位,政府的此次行动势必会对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以及健康发展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需要反思一下,政府如此兴师动众去整治房地产市场,是不是真的找到了稳定房价、规范市场的根源?我们是不是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政府应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低价的经济适用房市场的供给主要由政府和开发商共同组成,政府在土地项目的控制和开发商的选择上起到主导作用;而在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上,市场化的操作方式更为明显,市场占主导地位。在供应总量和结构矛盾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条件下,经济适用房的有限供给并不能有效满足市场的强大需求。
因此,政府首先要从制度上对我国的住房体系进行完善,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经济适用房能够真正发挥功效,从供应管理型向需求管理型转变。从长远来讲,根本上的、政策性和金融保障制度上的解决方案将是一条必由之路,建设一个覆盖全社会各个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通过各种法律和金融政策为社会民众提供多层次的住宅保障服务,保障低端、调控中端、引导高端。
政府财政预算中要有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住房保障中的廉租房和福利性租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政府在贷款、税收、担保等方面的政策向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倾斜。还可以将城市需要补贴的家庭按人均收入、现有住房面积等分成不同的梯度等级,按等级不同给予不同数额的货币补贴,受补贴的家庭按自身情况进入市场中购买和承租房屋,政府对补贴资金和购买的住房进行监管,完善必需的资金体系。
引导购房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人人都有完全产权的住房观念并不科学,也不现实。现在,我国城市居民住房自有率高达82%,这已经远远高于了世界上其他的国家,甚至一些发达国家。政府要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住宅消费观念,“居者有其屋”并不等于人人都有完全产权房,应该与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的国情相适应。同时建立一个包括租、买在内的多元化的房屋供应体系和梯度住房消费体系,满足各种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政府的宏观调控要想发挥足够大的作用,必须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到,惩罚不是目的,房地产市场的自我完善才是最重要的,政府要给市场一个可以完善的条件和环境,并加以正确的引导和规范,中国房地产的美好明天指日可待。
发表于2007-04-11
政府的宏观调控要想发挥足够大的作用,必须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到,惩罚不是目的,房地产市场的自我完善才是最重要的,政府要给市场一个可以完善的条件和环境,并加以正确的引导和规范,中国房地产的美好明天指日可待
发表于2007-06-01
好,谢谢你,大家都需要的好帖
发表于2007-06-19
看来我们貌似只有等待了
发表于2007-08-24
发表于2007-08-27
发表于2007-09-19
发表于2007-10-21
支持
发表于2008-02-02
发表于200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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