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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07年1月1日住房按揭贷款开始执行新利率

发表于2007-01-19
2006年已进入尾声,而宏观调控并没有结束,有人预言即将到来的2007年也注定是房地产业不平常的一年,因为2006年调控的效果将更多地在2007年显现出来,一些新的政策法规也将在新年之初开始实施,以下六项“新政”就将于2007年1月1日实行。

{1}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一倍

【要点】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 

    【点评】 土地“涨价”,房价能不涨吗?针对百姓的担心,国土资源部官员介绍:当前,我国地价主要由取得成本、开发成本、政府收益三部分构成,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只是政府收益中的一部分。即使全面提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税费标准,工业实际用地出让价格也只是恢复到基准地价水平,而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因此,这次上调对地价影响甚微。

{2}主体封顶发放公积金

【要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商品住房项目须在主体结构封顶后才能向其发放贷款。对已经受理的贷款,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点评】 早在三年前,央行就发布121号文件,要求“封顶按揭”,可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没有落实。由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上级单位是建设部,公积金放贷不受央行121号文件的影响。今年,政府加大了调控力度,从而也结束了三年来不能“令行禁止”的局面。

{3}旧贷执行新利率

【要点】 今年4月28日和8月19日,央行分别提高贷款利率。两次加息后,5年期以上房贷基准利率提高了0.72%。从明年1月1日起,以前办理的贷款都将按新利率计算还贷额。

【点评】 央行一系列货币政策,不仅使开发商受到制约,也波及到了买房人。“加息”政策就让不少买房人暗中叫苦,思忖是否要提前还贷了。不过也大可不必着急,为了稳住房贷老客户,多家银行都出台了利率调整优惠政策。调整之后实际实施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差不大,对客户还款也影响不大。银行提醒借款人,今后应注意按时还款,以便获得最优贷款利率,并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实施

【要点】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将于2007年1月1日实施。规定房地产开发商须明示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及所在地域声环境的真实情况。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防治噪声污染的管理制度并公示,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应向周围居民公告。

【点评】 尽管不是房地产行业的专门政策法规,但其中对于买房人关心的住宅声环境和建筑隔声等内容做了专门规定,还规定严格限制家庭装修时间,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全天以及工作日12点至14点、18点至次日8点,不得在已经交付使用的居民楼内进行装修等,彰显了政府工作的人性化。

{5}《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实施

【要点】 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规定,包括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等在内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将可公开查询。

【点评】 这对百姓来说是件好事,建设部出台此《办法》的目的,就是要发挥房屋权属登记的公示作用,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生活中,不少人在租房和买房过程中被骗,不就是因为无法实际了解房屋的权属状况吗?

{6}房产项目预征土地增值税

【要点】自 2007年1月1日起,北京地税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土地增值税清算前,其预(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除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外,一律按预(销)售收入的1%预征土地增值税。 

【点评】 此令当然也是宏观调控的一部分,对税务部门来说,解决了由于房地产销售周期较长造成的课税困难的问题,是“追堵”房地产企业税收漏洞的有力措施;对开发商来说,则可能对其现金流有一定影响。此前,北京地税局只对公寓和写字楼按预(销)售收入的1%预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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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01-23
很详细
谢谢楼主发贴
发表于2007-01-24
以下是引用jasonhung在2007-1-23 9:15:18的发言:

很详细
谢谢楼主发贴

呵呵 不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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